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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手機iphone 12的輻射問題

    最近蘋果手機的輻射問題鬧的沸沸揚揚,剛好筆者家人也在使用iphone 12,因此也比較關注這個事情。起因是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ANFR)12日發佈公告稱,檢測結果顯示蘋果公司iPhone12手機的電磁波輻射值超出歐盟標準,已要求蘋果公司自當日起從法國市場暫時下架這款手機。法國經認可的實驗室進行了兩項測試,分別是設備在觸摸接觸(0 毫米) 下進行limb-SAR measures測量(手機手持或放在褲兜中)以及稍遠一些的距離5毫米(body-SAR )進行測試(手機放在夾克的口袋或包裡)。 ANFR 的測量結果顯示,limb-SAR(肢體SAR) 值超出了限制,為5.74W/kg,但是body-SAR是符合測試標準的,據說蘋果公司計劃會通過軟件更新來解決該項問題。

 

    這裡先介紹一個指標SAR("Specific Absorption Rate",即"特定吸收率",以單位瓦特每千克(W/kg)表示,用於評估電磁輻射對人體組織的熱效應):簡單的理解就是指衡量人體從被測設備吸收電磁輻射(如射頻輻射)的速率的指標,數值越低越好。每個國家、地區的標准或有所不同,但對於SAR的定義幾乎都差不多,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現行的標準叫做GB 21288-2007(移動電話電磁輻射局部暴露限值),發佈於2007年11月,實施於2008年1月1日,具體的標準狀態資料可以在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的標準服務平台(全名為全國標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查看,如果還想查看《移動電話電磁輻射局部暴露限值》的具體文件細則規範,可以到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的國家標準化公開平台(又名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查看,二者的資料並非在同一個平台,因此驗證標準時需分開查詢,看這些文件可以經常看到歸口這個名詞,其實就是歸屬的意思,歸屬於哪個部門或是哪個體繫管理。

 

    回歸正題,根據標準服務平台的公示,現行的GB 21288-2007標準將會於2024年1月1號被新的標準替代,即GB 21288-2022,原來的標準名為“移動電話電磁輻射局部暴露限值”,更名為“移動通信終端電磁輻射暴露限值”,“移動電話”變成了“移動通信終端”,取消掉了“局部”兩字,看名字也可以大致猜到一些內容,現行的GB 21288-2007對暴露限值的定義為“任意10g生物組織、任意連續6 min平均比吸收率( SAR)值不得超過2.0 W/kg。”,簡單點說:將10克特定生物組織(可以是人體內的任何部位,如皮膚、肌肉)在連續6分鐘內暴露於電磁輻射時,這個生物組織中的平均比吸收率(SAR)不得超過2.0瓦特每千克,而在即將實行的GB 21288-2022標準中,做了更細緻的定義,例如:不再僅僅限定於移動電話,一些使用時靠近人體20cm內的可穿戴設備、移動終端也算在其內;對暴露分類首先劃分為公眾暴露和職業暴露,以公眾暴露為例,局部SAR(頭部和軀幹)為2W/kg,局部SAR(四肢)為4W/kg,採樣的平均暴露時間和任意10g生物組織還是保持原樣,如手臂、腿部等人體的四肢對輻射相對不那麼敏感的部位標準放寬了,而頭部和軀幹(頭部、頸部、胸部等)對輻射敏感的部位標準更高,也比較合理。這也是世界衛生組織贊助的獨立科學組織 ICNIRP制定的有關暴露限制的國際指南表格內容。

 

    那麼蘋果公司的iphone 12的SAR到底有沒有超標呢?筆者找到了蘋果官網給出的一個使用手冊,上面羅列出了從iphone SE到iPhone XR的SAR最大值,並給出了一個RF Exposure(射頻暴露)網站供用戶參考,筆者在其中看到的內容截取一個型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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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還是很高的,至於蘋果公司為什麼還會有一個1g的額外標準,筆者待會會解釋。

 

    所以,以目前的公開資料來看,iphone 12尚屬安全,不過接下來比利時、荷蘭、德國、韓國也在調查、檢測這個問題,相信後續陸續會有相關國家級別的檢測報告出爐,解答公眾的疑惑。

 

    我順便查詢了一下歐洲電信標準化協會(ETSI)的文檔,在其標準中輸入“Exposure limits for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from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s”可以看到有一份文檔名為ETSI TR 134 925 V3.0.0 (2000-01),這份文檔中提供了有關終端射頻(RF) 暴露限制和評估方法的信息,這個參考文檔的Scope的定義為“大約距離身體任何部位20 厘米以內的終端設備”(中國GB 21288-2022標准也加入了此項定義),該文檔中還列出了一些其它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標準可供參考,例如:

-日本,日本郵電部電信技術委員會MPT規定的SAR限值與ICNIRP 指南中的限值相同。頭部和軀幹的局部SAR限值為 2.0 W/kg (10g)。

-美國的比較嚴格,SAR 限值與 ICNIRP 水平相同,但頭部和軀幹的限值稍低一些,為 1.6 W/kg。平均質量和時間也不同,分別為 1 克和 30 分鐘。所以這也是上文中蘋果手機為什麼會列出兩個標準的原因。

-澳大利亞,SAR限值與美國FCC採用的IEEE限值相同。

-加拿大,SAR限值與美國FCC採用的IEEE限值相同。

-韓國,與ICNIRP 指南中的限值相同。

 

    一般而言,手機的SAR通常是一個確定的數值,因此只要符合國際標準基本不用擔心對人體造成危害。我們或許無法拒絕電子設備,但電子設備的距離與SAR肯定是有關聯的,因此,盡量保持與電子設備的距離是有益的,例如減少使用手機的時間、使用免提功能接聽電話等。

 

    題外話:經過測試,蘋果手機在信息公開這一塊確實是走在了前列,在其內部設置-法律監管中均可直接查看設備SAR的數值。但有點遺憾的是,截止到9月18號,筆者已經使用過的3部華為手機都無法直接從手機中直接查看SAR值,華為的中國大陸官網也無法查詢到相關信息,跟天貓商城華為官方客服溝通之後,得到了一個“按照國家標準GB21288-2022 測試認證,小於2.0W/kg,該標準基本和歐盟的測試方法一致”的答案,這個答案看似沒有問題,但是,我們可以看一下即將實行的GB 21288-2022標准或者現行的GB 21288-2007標准上面的標識要求 - 在產品說明書中應以黑體字表示:“本產品電磁輻射比吸收率(SAR)最大值為X.X W/kg ,符合國家標準GB 21288—2007的要求。”,並鼓勵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明電磁輻射比吸收率(SAR)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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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一個合規的移動終端,應當主動標明電磁輻射比吸收率(SAR)最大值,而華為的官方客服卻只肯告知“小於2.0W/kg”,並給出了一系列看上去很有道理的理由,但是作為消費者,我肯定認為最大值就是2.0W/kg;另外,測試方法的回復用了“基本”一詞,也就是說和歐盟的測試方法不一致。

    9月19號更新內容,經與華為的技術溝通後,確認中國大陸華為的官網提供了SAR值查詢,進入到華為手機官網後,輸入手機型號,例如筆者是華為的P50,選擇快速指南,如下圖,那麼客服的“小於2.0W/kg”的含糊其辭話術確實證明了我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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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手機想要走向世界,路途還很漫長,畢竟各個國家都擁有各自獨特的標準和法規,但是這些標準化法規定義的背後往往是歷史經驗的教訓,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保護本國國民的身心健康,手機廠商如果不勤於修習內功,想要在全球市場成功立足或將充滿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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