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屋宇署、地政总署等相关部门一直全力协作,按照现行法例,对全港目标迷你仓內发现的违规情况采取执法行动,要求有关迷你仓营运者和业主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现时,消防处于侦察到有新营运的迷你仓时,会按既定机制联同屋宇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安排到有关迷你仓进行联合执法行动。
如发现目标迷你仓內的消防安全建造(例如逃生途径、耐火结构及消防和救援进出途径方面)违规,屋宇署会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向目标迷你仓单位业主发出法定命令,要求进行纠正工程,并将命令于土地注册处注册,即俗称「钉契」,以让公众透过查册知悉有关违规事项。
屋宇署亦制备了「没有明显违规的目标迷你仓名单」,以增加执法行动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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