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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O调查报告-帮您查询香港企业最终受益人

       某富豪于2014年购买了一套澳洲悉尼的二手房,但根据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只能购买新房,如果购买二手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 购房人须持有可连续停留澳洲12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

  • 购房人仅可以购买一套二手房;所购房产必须是自住房,不可以作为投资房。

  • 持澳洲临居签证的海外投资者所购的二手房产,必须在离开澳洲后三个月內出售,而且要上交盈利部分。

       因而该富豪是通过离岸公司、香港公司、澳洲空壳公司层层包裹购入的房产,谁曾想澳大利亚税务局调查了两年,最终查得该豪宅为违法购入,该富豪只得匆匆将该豪宅交易给了一个澳大利亚女商人。 

       这就是UBO调查的作用,UBO(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是指机构发起交易时的最终受益人。一般而言,谁构成 UBO 的定义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但通常将 UBO 定义为在基础实体中持有至少 10-25%(取决于司法管辖区)的资本或投票权的个人。在香港数据集推出的UBO报告中,将UBO定义为对企业的某类类別股本拥有25%或以上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自然人。


       香港数据集推出的两款关于UBO系列的产品,命名为香港公司主要人员报告香港公司最终受益人报告,二者的区別在于:

  • 香港公司主要人员报告仅展示香港本地公司的现任董事及现任股东信息;

  • 香港公司最终受益人报告则会为您列出公司董事信息及其在香港所有公司担任现任董事的记录;当股东信息以及股东为香港公司,我们将继续为您进行调查,除非为以下条件(所有股东资讯都为自然人、所有股东均为非香港公司)调查则停止。

      如果您仅对目标公司的股东感兴趣,且目标公司规模较小,建议购买香港公司主要人员报告


       以香港公司最终受益人报告样本为例,假设“ABC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存在四位董事,分別为Maria Anders、李四、赵武、XYZ香港公司,其中三位董事为自然人,一位为法人团体。    

       在这里先插入一个概念,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57(2)条规定,每间私人公司须有最少一名董事为自然人(即个人)。  

       2020年有客户找我们调查一家香港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提供了公司名称以及该公司仅有的一名法人团体董事名称,在我们再次确认下,客户说资料无误,确实是调查一家仅有一位香港法人团体董事的香港本地有限公司,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就建议无需调查,这个公司不是一家合规的香港本地有限公司,不建议与其合作。一位法人团体担任香港私人公司的董事并非不行,但仅限于《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前,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于2014年3月3号正式生效,也就是说,在此之后注册的所有香港私人公司必须最少有一名董事为自然人;而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附表11第89(1)及(2)条,已经依据《前身条例》(注:指代《公司条例》(第32章),现已失效)注册的私人公司会获给予由《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日期(即2014年3月3日)后起计6个月的宽限期,以遵从该项新规定,即: 自2014年9月4届之后合规香港私人公司再无此类情况。    

       我们的样本报告中,首先展示了四位董事的类別及护照颁发地区(注:存在持多国/地区护照的董事),工作人员会为您核实每一位董事现在正在香港公司担任董事或者备任董事的记录(注:此为该董事正在担任的记录,特殊说明如下,如该公司已递交ND2A、ND4、ND5、ND8表格,则该董事不会被计入;以此类推,公司已经注销而未递交以上4种表格的董事我们仍会将其计入到记录当中),并为您统计数量、列出公司名称,并在备注中写入我们对该董事的一个基本了解及核对的公司数量。   

       接着,ABC香港有限公司股东资讯中列出了公司股本的四种类別,以及货币单位,已发行股份,按照货币单位进行匯总,该数据我们会写明一个截止日期,除非该公司递交了NSC1-NSC20系列表格,否则该日期一般而言为该私人公司的最新周年申报表递交日期。  

       随后,我们为您列出了各类股本的股东现时持有的份额以及该股东的信息,例如,股份类別为Series A-1 Preferred的股本合计以港币和美元发行了63,809,524股,因而您可以看到样本ABC公司、BC TWO LP、ABC S.A.S公司的持有总数。因为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样本ABC公司”是一家香港公司,随后我们对该公司的幕后控制人继续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发行了10000股股本,股本类別为Ordinary,股东姓名为KEVIN和Herbert,如果该股东仍为香港公司,我们将继续往下调查,直到股东为自然人或者非香港公司。    

       最终,输出一张动态化的公司最终受益人关系图。

       隔行如隔山,想要从盘根错节的公司迷雾中找到最终受益人绝非易事,香港数据集推出的这两款UBO产品正是为了帮助客户减少人工查阅、分析的时间,把错综複杂的企业关系,通过我们团队的技术创新,形成动态分析图,让您一目了然。   

       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的官方邮箱是:contact@databasesets.com 。